一、培养目标
我校MPAcc项目的目标是:
Ø培养面向会计职业界、系统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;
Ø培养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;
Ø培养高层次、高素质、全方位的管理型、领导型会计专门人才。
二、报考条件
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(一般应有学士学位)、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。
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。
三、考试科目与方式
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包括全国联考和复试两部分。
1.全国联考:政治理论、英语、财务会计、综合知识,共计4门。其中,政治理论考试及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,时间自行安排;其余3门全国联考,全国联考时间为2008年10月下旬左右(具体时间待定)。
联考科目考试大纲:
《2008年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08年版)。
2.复试:采取差额复试,以背景考察、面试为主要形式。复试由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,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,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。
四、招生与录取
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,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。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(含复试),择优录取。
招生名额:自定
五、培养与学位授予
我校招收的MPAcc研究生采取单位委托培养方式。基本业余时间学习。根据面向会计职业的原则,本着学以致用的精神,我们将采取“课堂讲授与研讨——实验室模拟训练与案例分析——企业考察与实践”的教学方式,并且从“国际化、信息化、社会化”与“理论——战略——实践”两个角度设计课程。
学位论文:结合MPAcc研究生本单位的课题或研究方向进行。对课程考试合格、修满规定学分、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符合其他有关要求者,经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。
学习年限:一般为两年半,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者,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半。
学费:人民币柒万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