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介绍
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,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,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,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,它与现行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,但类型不同,各有侧重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、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应用方面与工学硕士不同,主要是为企业、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学校和工程建设部门,特别是为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、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。
二、培养领域
工业工程专业方向:人力资源开发与原理、企业经营战略管理。
项目管理专业方向:经济管理方向、教育管理方向、行政管理方向。
三、报考条件
1、在职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;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管理教学的教师;
2、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;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,但具有4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;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且具有4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;
3、工作业绩突出。